年9月7日起,王某在某快递公司场区从事快递分拣工作,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一直未变。直至2016年8月1日,该快递公司负责人向工人们宣布,公司已经与甲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以后全体工人要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由派遣公司发放,社会保险也由派遣公司办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中,王某开始由快递公司招用,后在快递公司安排下,与几家劳务派遣公司轮流签订劳动合同,是对王某劳动权益的侵害,作为用工单位的快递公司是始作俑者,应与丙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王某的要求,四家公司均不愿意承担。快递公司称,王某从2016年8月1日起就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该公司不是王某的用人单位,不应承担支付责任。甲、乙两家劳务派遣公司则表示,王某要求其承担经济补偿的主张早已超过了一年仲裁时效,应该予以驳回。丙劳务派遣公司则认为,王某只在其公司工作两年,公司已经支付了相应的补偿责任,不应再支付其他费用。
王某认为,自己在快递公司的安排下,先后与三家不同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自己在快递公司实际工作时间为7年,应该由4家公司共同支付自己7年的经济补偿,即7个月工资。扣除已经给付的两个月工资,4家公司还应支付5个月工资。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意欲何为?职工在同一岗位工作7年却与4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他的工作年限又该如何计算?
实际上,三家劳务派遣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是同一人。2022年7月31日,丙劳务派遣公司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丙劳务派遣公司向王某支付了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据此,王某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快递公司和甲乙丙三家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剩余的5年经济补偿,即5个月工资。
为规避用工主体责任,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先后与不同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原本的用人单位变成了用工单位,职工每两年就要与不同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而不同的劳务派遣公司实际经营者却是同一个人。
就这样,在快递公司安排下,甲劳务派遣公司与王某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乙劳务派遣公司又与王某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再次到期后,又由丙劳务派遣公司与王某签订两年期的劳动合同。王某与甲乙丙三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在快递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工作人员在场指导下完成的。
年1月,童东城不再兼任东风商用车公司总经理职务,专任东风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和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副总裁,负责领导东风汽车公司全集团的新能源汽车开发的业务,同时分管商用车业务。2017年5月,童东成不再担任东风汽车公司*委*、副总经理职务。按照离任的时间来计算,意味距离童东城从东风汽车公司*委*、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已有6年之久。离任6年仍被“老东家”调查,这在汽车行业并不常见。
由于产业链长、规模大,汽车行业相对更容易滋生*。而近年来,东风公司也陆续暴露出*问题,不过不同于其它汽车集团,作为*企业,东风公司在反腐行动上可谓雷厉风行,并且从未停歇,对*问题“零容忍”。
年,陈玉祥由企业进入*省纪委,任办公室会计、科员,之后长期在此工作,官至*省纪委*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副厅级)。
*新曾在*、内蒙古、新疆三省(自治区)工作,2005年任***、海西州委*,2007年任***、政法委*,2011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委*、组织部部长。
其中,凌云,女,汉族,1973年3月出生,2002年6月加入中国*,1990年7月参加工作。17岁参加工作的凌云,曾任海口市龙华区区长,龙华区委*,海口市副*等职。2021年8月任*省屯昌**(副厅级)。
上周四,*省屯昌**凌云,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曹文,*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副*王万洪,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原资深副经理李晓虹被查。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