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公义镇建设池塘养殖+浮板种稻100亩(每亩浮板种植水稻不低于30m2)。补贴标准:浮板按35元/m2标准进行补贴。
(3)植保社会化作业服务及服务组织提质升级建设奖补:补贴标准视资金规模和作业服务规模而定,并重点支持两家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提质升级建设,金额控制在60万元以内(含绿色防控技术推广10万元)。
(3)补贴标准: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由区级在市级下达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总额中列支。每亩补贴230元。
(5)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与跟踪评价奖补:奖补金额控制在40万元以内,具体奖补办法和标准以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的2022年方案为准。
于2004年启动实施,此后*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补贴资金规模连年大幅度增长。2011年,农机具购置补贴增加到175亿元,比上年增长20亿元,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财政
《农业法》第十六条国家引导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协调发展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益的农业,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第十八条国家扶持动植物品种的选育、生产、更新和良种的推广使用,鼓励品种选育和生产、经营相结合,实施种子工程和畜禽良种工程。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动植物良种的选育和推广工作。
补贴标准。种植作物要求达一定产量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种植补贴,其中早稻350元/亩,单季稻、连作晚稻补贴270元/亩,油菜、旱杂粮等其他作物补贴200元/亩。
补贴对象。在柯城区境内从事粮油生产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经工商备案正常运行的粮食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业企业、村经济合作社等主体和粮油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
申报程序。规模种粮补贴按主体申报、村级初审、乡镇(街道)核查、区级核查的程序进行。春花作物(油菜、大小麦)、早稻、晚稻(单季稻、连作晚稻)、旱粮、芝麻、花生分别进行申报、核查。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统称购机者)。*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从全国农机补贴范围中选取,共设14大类40小类142品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从暂未列入*补贴范围的产品中选取,共设1大类1小类10品目。
(二)补贴依据和标准。根据《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对购置同一档次的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参照由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补贴额一览表。
跨村、乡镇(街道)种植的粮食生产主体,按种植所在地归属分别进行申报,相关村、乡镇(街道)分别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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