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辉青岛知名律师,山东青凯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多年来办案心思缜密、认真负责,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目前担任
房屋过户中存在的瑕疵?唯一可能存在的问题,就是你是否支付了交易对价?但主张对价的权利在你的爷爷,而不在你的爸爸。加上从房屋过户交易到你爷爷去世,这笔债权的诉讼时效早就过了,也就丧失了债权胜诉的权利。
只不过这里面有个难点,那就是房子是你婶婶在居住,你想完全控制或者处置还是有障碍,可能会涉及到怎么让她腾退的问题。
所以,这个问题其实是房屋登记的权利推定、买卖合同的执行、法定继承、诉讼时效抗辩等诸多问题交织在一起。但你只需要记住一点,登记在你名下,就推定你是房主,你有权处理。你爸爸他们想要回去或者阻止你处置都是很难的事情。
你是基于什么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是买卖。因为你和你爷爷通过房地产交易,然后缴纳了税费,完成了房屋的过户,从交易的表面看,是合法的,而且双方都是自愿的,合同合法有效。
权在财产权转移之前撤销赠与。老陈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款项,并通过实际行动表明不愿履行协议,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再次表示撤销赠与。因此,协议已经被撤销,小陈无权要求老陈继续履行。
【父亲未兑现购房承诺,儿子*,*判决结果曝光!】50岁的老陈因未能按照之前的承诺出资100万元给儿子购买婚房,竟然被儿子告上法庭。经过宜兴市**的审理,*明确规定,作为
岁的老陈因未能按照之前的承诺出资100万元给儿子购买婚房,竟然被儿子告上法庭。经过宜兴市**的审理,*明确规定,作为赠与人的老陈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有权撤销赠与行为,最终驳回了儿子的诉讼请求。这也给年轻人提了个醒,不应将父母的支持视为理所当然。
三年前,老陈离婚后重组了家庭,与独生儿子小陈之间产生了隔阂。小陈与女友恋爱并准备步入婚姻。今年4月,小陈向老陈提出希望他能出资购买一套婚房。老陈听到儿子要开始新的生活,非常开心,当场就答应了,并和儿子一起去
,而不是赠与合同,因此不能撤销。*经审理认为,老陈和小陈签署的协议实际上是一份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无偿将自己的财产赠予受赠人,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财产权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于双方都确认购房款100万元尚未支付,因此老
、婚姻和生育的压力,选择依赖父母,背后是父母为他们的幸福付出巨大代价。作为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工作能力的成年人,他们不应将父母对子女的爱和支持视为理所当然。
*根据相关法律判决驳回了小陈的诉讼请求。法官表示,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尽管大多数父母基于情感、道德和习惯向成年子女提供购房帮助,并将此视为自己的责任,但这是父母的道德选择,而不是法律义务。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许多年轻人面对
,竟然被儿子告上了法庭。宜兴市**近日审理了这起案件,并明确规定,作为赠与人的老陈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有权撤销赠与。最终,*驳回了儿子的诉讼请求。
看房。然而回家后,老陈发现自己实际上没有那么多钱可以出资。于是,他告诉儿子他无法出资了。小陈非常生气,立即赶到老陈家与他发生激烈争吵。民警介入后,老陈写了一份书面协议,承诺出资100万元购房款。然而,老陈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款,小陈气愤地将父亲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兑现承诺。
其次是像解克锋家养父母这样的买家,他们的行为助长了人贩子的违法犯罪。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有些买家是出于善意,想要给予孤儿一个温暖的家庭,然而,这种行为也有助长了人贩子的市场。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