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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出台的新规(明天新规正式实施)

4月1日出台的新规

4月1日出台的新规(明天新规正式实施)

市交通运输委回复:为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积极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绿色转型进程,印发了出租汽车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文件。自2024年4月1日起,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应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之前已使用燃油车辆开展巡游出租汽车业务的经营者不受影响。(津云新闻记者张雅妮)

《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郭*”留言:我是一名天津的出租司机,听说从明年4月1日起天津出租车再更新车不给油车上牌了?

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4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驾驶人考试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二是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三是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

明天新规正式实施

四是新增轻型*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新制修订的部门规章对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并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

二是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单独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新办法将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

三是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其他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

明日起这些新规将要实施

一是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个部门规章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此次修订部门规章,坚持防风险保安全,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申请条件,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三种增加到七种,新增对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申请增驾。严格满分学习,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严格满分学习和考试要求,增加学习时间,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为保证2个部门规章顺利实施,公安部加强组织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修订配套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信息系统升级、硬件设施改造、制度流程调整、政策宣贯培训等实施准备,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精准落地、严格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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