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建设部发出《关于做好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通知》(建规〔1998〕93号),主要内容是有关部门应加强城市道路、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建设的无障碍规划、设计审查和批后管理、监督。
障碍设计坡道一般不得大于1:12同时与之相匹配的每段坡道最大高度为750mm最大水平长度为9000mm。以下介绍无障碍坡道的设计规范:1、直线式坡道:坡面宽不小于1200坡度不大于1:12;2、折返双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为1:12坡道起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1500;3、L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小于1:12坡度起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1500。
不是,是坡道“高度:长度”的比例不能再大于1:12了,超过这个数值,坡度就太高了不适合轮椅,小于这个数值是可以的。部分情况下如果客观条件做到1:12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酌情1:8到1:10,具体限制根据建筑物类型不同,坡道需要不同会有所差别,所以建议根据具体条件查阅规范。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国务院批准执行的中国残疾人事业的五年工作纲要、"八五"、"九五"、"十五"计划纲要,也都规定了建设无障碍设施的任务与措施。
障碍通道是方便残疾人出行的专用通道,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体现了对残疾人士的人文关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无阻碍坡道的坡度应不大于十二分之一。在城市道路中,为方便盲人行走修建了盲道,为方便乘轮椅残疾人修建了缘石坡道。建筑物方面,大型公共建筑中修建了许多方便乘轮椅残疾人和老年人从室外进入到室内的坡道,以及方便使用的无障碍设施。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室外无障碍通道的坡度一般在10%~12.5%之间,但是在实际中,大过这个数的情况比比皆是。有些达到20%几的,很常见。因为越是小的坡度所占的地方越多,成本就越高;而实际中使用的频率却是很少的,所以别人根本不会为了所谓的规范而浪费金钱。
但总的来看,设计规范没有得到较好执行,同残疾人的需求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情况相比,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还较为落后,有较大差距。
实施无障碍的范围主要是道路、绿地等。无障碍要求是,设有路缘石的人行道,在各路口应设缘石坡道;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地段的人行道应设盲道,公交候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公园、小游园及儿童活动场的通路应符合轮椅通行要求,公园、小游园及儿童活动场通路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
年6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建标〔1998〕177号),主要内容是切实有效加强工程审批管理,严格把好工程验收关,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的入口、室内,新建、在建高层住宅,新建道路和立体交叉中的人行道,各道路路口、单位门口,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居住小区等均应进行有关无障碍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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