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力量办大事”同时意味着不计成本,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因而它的“集中力量办大事”不可能是经济行为,而总是“重大的政治任务”。最后,必然是效率也破产为负数。
中世纪的欧洲社会相对于其他社会已经非常个人主义了。譬如:英国的个人早就拥有了生前任意处置财产的权力,而无需再得到相关亲戚或家族的同意,这与其他的巫术传统社会迥然不同,在巫术传统社会中,财产权是家族共同体的权利而非完全意义上的个人权利。
米瑟斯认为:西方文明的成就都是自由观念的产物,这种观念属于个人主义范畴。个人主义旨在创造一个空间,个人可在其中自由地思想、选择和行动,不受强制和压迫性的社会组织的拘束。
在儒家、道家的误导下,华人只有奴性投靠意识,总觉得执政者是“皮”,*民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平等合作的意识与自信,而是以“鹦鹉讨主人欢喜”的方式拜圣人。没有平等价值观的社会,就只会生产奴隶主或奴才,就难以向个人主义社会转型。
一个人如果不享有自己身体的所有权,其人格*权就得不到保障。为了能不受阻碍地行使自己身体的权利,他必须承认其他人的身体所有权。如果他不承认别人的身体所有权,别人就不会承认他的身体所有权。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可能在冲突和混乱中受到侵犯和伤害。
功利主义破坏了社会道德。前段时间华南某大学的一位留学回国教授,因为超生被开除了,为什么呢?计划生育部门给校长打报告说,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如果不开除他,我们学校今年的先进单位就拿不到了。一个社会,如果人们把奖状、奖牌、奖金,看得比别人的生命还重要,这样的社会很难有很好的道德秩序。
中国历史上的私有制是家庭所有制,财产不归个人所有,个人怎么会有*人格?人格不*,思想就不*,意志也不自由。没有*的思想就不可能产生独特的见解。没有*的见解,群体永远走不出当前的困境。如果每个“我”没有*的人格,那么这个群体一定会被某个有*人格的“狮子王”管制。华人面对困难,靠血亲关系或者称兄道弟来解决难题。
美国的个人主义源于清教主义的理性原则和清教对个人自主的追求。作为宗教改革的产物,清教把人从森严的教会等级中解放出来,信徒取得了思想的*,个人的灵魂获得了更多的自由和*。以后,托克维尔发明了个人主义一词。于是,个人主义成了西方文明的基础。
社会不能没有正义,但功利主义和权利主义对正义的理解不同。功利主义的正义讲的是利害,不是是非。而权利主义的正义讲的是是非,不是利害。权利主义讲的正义就是尊重每个人的基本权利,这些基本权利不能以功利的目的予以否定。譬如,计划生育是为了控制人口,因为人口太多,人均资源就少,就没办法好好生活。但我们想一下,否定人的基本的生育权利,甚至用非人道的方式强迫堕胎,是否符合基本的正义?
功利主义的考量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市场经济,任何时候我们都可以从另外的角度说它不利于经济发展或者不利于社会稳定,从而否定它。市场不仅仅是GDP增长的工具,市场也是人类实现自我价值、追求卓越的一种途径。只要我们尊重了人的基本权利,给每个人平等的自由,市场经济自然就会到来。反之,如果我们的体制和政策不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再多的改革措施都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市场经济制度。
功利主义的价值观是,经济发展是社会最大的“善”,GDP增长是最大的“善”。功利主义衡量一切政策的标准就是: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和GDP的增长。凡是有利于GDP增长的就是好的,不利于GDP增长的就是不好的。为了GDP的增长(这叫“效率优先”),我们甚至可以不考虑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不兼顾人权与正义)。
显而易见,这样的“社会总福利”是极不正义的。因此,功利主义哲学即使对于最基本的个人权利和自由来说,也不能提供正当的理论基础。在现实中,按照功利主义的标准,任何人的权利都可以为了所谓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利益”的名义被侵害、被剥夺,古今中外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两千多年后的今天,世界上最合理的民主政治制度,在古希腊都有萌芽。14世纪后世界所爆发的文艺复兴运动,先后所出现的几十个现代政治哲学家们的学说,几乎都是在古希腊原型中发挥出来。西方的民主和法制的源头,归根结底还是发源于古希腊的个体性价值观。西方哲学的很多思考,如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都是以个人*的个体价值观为基础的。因此,学习西方文化中自由平等*的个体性价值观,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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