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应当构建*委领导、*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宜居宜业、共建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区**应当加强对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和定期考评机制,统筹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本条例所称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是指对城镇和乡村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绿化生态等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活动。
(2023年4月25日信阳市第六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3年5月31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信阳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已经信阳市第六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创造和保持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五条市、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其他区域内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林业茶业等部门及电力、电信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力争实现主干道两侧及村庄内的荒地绿化率达到100%,不留死角。切实抓好绿化养护工作,提高成活率,使已建成的绿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整顿场镇内的停车秩序,禁止场镇内胡乱停放车辆,禁止在交通要道摆摊设点,私建违章物。对违章建筑责成其限期拆除、占道经营摊位迁至规定地点内。
城市公共厕所每天保洁不少于2次,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地面光洁无积水,公厕外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四周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定期清除、冲洗坑、池的粪便、*垢。收集运输粪便要及时,容器密封,不得滴漏外溢,适时喷洒*防治蛆、蝇。主城区统一制作安装导厕牌。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只争朝夕,按序时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会战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相互推诿、敷衍了事,更不得阳奉阴违、袖手旁观。全体同志要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督察考核科要加大考核频率,增强考核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严肃性。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__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一是清。5月15日前集中一周时间开展集镇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清理和河道岸线整治,不留死角,确保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