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评论区有一个人想听听我唱歌。估计他很好奇这答主唱歌会是什么样子?好吧,我唱歌其实不好听,只能说一般吧。发两个给你们听听,请轻喷。
约翰.列侬的嗓音。严格来说,他的嗓音属于另类性。首先他的嗓音是那种烟嗓,但属于不具备金属气息,不是梅西.格蕾那种夸张惊艳的金属烟嗓。但约翰.列侬这种嗓音并不是天生的,说实话,就是烟抽多了造成的。但你总会觉得他的嗓音和唱法无时无刻透露出一种“这就是老子的个性”。如果你听久了,会发现他的声音真的很酷。
当然,还有一种人在互联网时代红不了,就是他的思想太厉害,已经到了高处不胜寒的地步,这种人也红不了。因为懂他音乐的人,没几个。
总体来说,除了个人在国际上的荣誉不如埃德蒙之外,其他能力,我觉得是不相上下的。埃德蒙能拿10几座格莱美,DT如果是黑人,把曲子改成英文,我个人觉得他也有资格得这么多的格莱美。
这种经历让重制版《流沙》嵌入了真正属于DT灵魂的东西,让这首歌产生了灵魂,活灵活现了。这首歌的心血和投入程度所产生的“感受”,我认为是另外三首歌无法比肩的。并不是说另外三首不好,而是它们在技术性上都已经很好了,但重制版流沙是DT用心和血写出来的,它呈现的是音乐技巧+切身体会=灵魂的演绎=作品栩栩若生。而不是大脑的概念和思想。
但这个问题就很尴尬的是,在R&B方面,有太多人比DT要更早,所以论资历,DT只能排在别人后面,但DT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能力,我个人觉得,DT比“摩城天王”马文盖伊要强,但我不能把DT排在盖伊前面,这叫不尊重开拓音乐的前辈。
相对很冷门的圣诞歌曲。卡朋特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乐队。女主唱卡伦.卡朋特死于*性*症也是蛮可惜。她可算是我最喜欢的女声。
但实质上,这首歌用了一个无法复制的技巧。就是约翰列侬心灵里最深处的圣洁和他独特的音乐理解。我们听很多伟大的歌手,你总能找出一些别人的影子,但列侬是真没有。甚至伟大的迈克尔杰克逊,我都能说他的唱法借鉴了比吉斯乐队的影子,但列侬真没有。他就像一个活在自己世界的人。他借鉴的,是自己心的深处。
不请自来。我想我还是能聊点R&B的,聊点DT的。虽然我是一个金融交易的自由职业者,而不是音乐从业者,文章中可能会有词汇上的错误,还请见谅。
吉米.佩奇年轻的时候继承了大英帝国摇滚音乐人的光荣传统-*。甚至嗑得在台上找不到方向。但抛开这些负面的东西,页老师的技术是无与伦比的。虽然我不太懂电吉他,可是依稀从耳朵里能分辨出页老师驾驭了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达到了人和吉它合二为一的水准。
虽然我是金融职业者,不是乐评人,我没资格指手画脚。但我可以说,它对我而言,就是唯一的100分的歌曲,它包含了我们人类对于感情最终的探索。
一首曲子以四个分段来暗喻了狮子王的整个哲学和人生内涵,正是一叶一世界,以小看大,没有深邃的思想和超人的音乐素养是根本写不出来的,所以写这首曲子的汉斯季摩真是大师啊。(结果这曲子的点击和评论在国内都爆低,正是曲高和寡)
其实在我心目中,我一般是拿十几座格莱美的埃德蒙(babyface)来和DT比较的R&B这个领域的。因为他俩在唱法、思维和音域在R&B这个类别上非常接近,都很有灵性。所以我想,给这位最高票的兄台点赞的人都是认真的DT粉丝?如果洛杉矶的很多街头艺人能强过十几座格莱美的babyface,那我承认DT也不如这些很多的街头艺人。
所以我更喜欢列侬,我也喜欢麦卡尼特,但没到崇拜的地步,虽然我双手双脚都认同麦卡尼特是音乐巨人。但我真的更喜欢列侬就是他的思想是真的有深度,也很自负清高,而麦卡尼特更注重旋律和商业性。一个是天才,一个是鬼才。有句话是这样说的,麦卡尼特保证了披头士的宽度(旋律/市场性),列侬保证了披头士的深度(艺术/*质)。
介绍这首歌是因为这首歌很酷。《自由如鸟》。也是1977年约翰列侬写的,后来他老人家仙逝之后,1994年还是95年忘记了,发《1》这个专辑,麦克尼特稍微改了一下。被收录在披头士《1》这张专辑里。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