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具有永续利用性。旅游产业之所以被称为无烟产业、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就是因为旅游资源一般都具有永续利用性。对于大部分的旅游资源,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一般不能将其像食物一样地消耗掉。
旅游资源在地域分布上十分广泛。可以说,在地球上任意一点都有旅游资源分布。如在人口密集的陆地上有人们熟悉的各种自然、人文景观,像黄山集地质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于一体。
旅游资源具有不可移动性。各种特色旅游资源一般都集中分布在与其地理环境、区域环境相适应的地区,具有强烈的地方色彩、区域特征。这正是旅游资源个性特征——不可移动性的体现。与这类地方色彩、区域特征相适应的是自然环境的个性特征,离开了个性特征,建立在特色、个性基础上的内涵与吸引力将消失或者大大降低。
旅游资源一般都具有一定的文化属性。大多数旅游资源都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或文化属性特征,蕴藏着一定的科学性和自然的或社会的哲理。从这一层面上,旅游活动不能仅仅停留在休闲、猎奇的水平上,更应该将其视为一种文化交流活动,通过观光、游览、参与和体验,在得到各种美的享受之外,还能丰富阅历、增长见识。
旅游资源具有强烈的区域性。各种旅游资源既是自然环境的组成部分,同时又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与制约,从而使旅游资源产生区域性差异。如海岛低地、热带风光、椰林竹楼、高山积雪、沙漠驼铃等特色旅游资源,均与所处的自然环境有关。
目前,生态旅游一词虽已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对其概念的定义仍存在很大争议,有的定义仍沿续绿色旅游和自然旅游的概念,将其定义为一种旅游产品。而新的观点则认为生态旅游是在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达到可持续旅游目标的有效手段和途径。关于生态旅游的概念可分为三个范畴:
人文旅游资源次优区是一个相对概念,具有相对性、普遍存在性和可演变性的特征。随着当地经济、旅游业的发展,交通条件的改善,在科学的旅游规划导引下,凭借区内自然旅游资源优势,整合、创新区域文化旅游资源,经过成功的旅游形象塑造和旅游营销,人文旅游资源次优区也可成为旅游资源优质区。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中将生态旅游定义为:"以吸收自然和文化知识为取向,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公众教育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的旅游活动。"
总之,生态旅游定义应包涵两个基本内容:首先,生态旅游是一种以自然环境为资源基础的旅游活动;第二,生态旅游是具有强烈环境保护意识的一种旅游开发方式。中国生态旅游实践的研究上形成了两个热点:一个是对我国开展生态旅游条件的判断和注意问题的研究,一个是针对特定区域的生态旅游规划案例研究。
从旅游发展战略上对生态旅游进行定义。这一定义将可持续发展目标为生态旅游核心概念,把生态旅游看作一种旅游发展模式,将旅游发展与社区发展、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认为只有同时具有保护资源和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功能的旅游是生态旅游。
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弗朗加利在世界生态旅游峰会的致词中指出的"生态旅游及其可持续发展肩负着三个方面的迫在眉睫的使命:经济方面要刺激经济活力、减少贫困;社会方面要为最弱势人群创造就业岗位;环境方面要为保护自然和文化资源提供必要的财力。生态旅游的所有参与者都必须为这三个重要的目标齐心协力的工作。"
[8]李东和、赵玉宗:旅游资源非优大城市旅游业空间拓展战略研究—以安徽省合肥市为例[J].*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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