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的《列女传》,其所收录的列女,节烈女性并不是其收录的惟一标准,它是以强调女性的德性为主的,并涉及*的社会责任感。它体现的贞节观念主要是指刚烈的人格尊严和社会责任感。这一时期对于列女的行为标准并不仅仅是节烈,更为重视女性的德行。而且这个时期的典籍中,见于记载的节妇、烈女的数量远远少于后代。这一点是与后来明清时期的贞节观念有着很大的不同。
在朱理学说的影响下,宋朝时期的人们对于贞节的重视,对于失节的不齿让*改嫁的狙力大大増加,孀妇不得自行改嫁,必须要为夫守节。*的改嫁已经被认为是家族的一种耻辱,*的守节得到社会及家族的重视。宋元时期,*的贞节观念大大加强,甚至进入到了一种近乎执迷的状态。
参考文献:《列女传》、《汉书·刘向传》、《礼记》、《史记·货值列传》、《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新唐书·公主传》、《清史稿·列女传》、《岩镇曹氏女妇贞烈传序》、《中国*生活史》、《中国古代*生活》、《*新闻网—此“列女”非彼“烈女”》、《汉典—烈女》
这说明,在先秦时期,人们对于女性的“贞节观”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确定。而后的秦汉时期是中国比较早的大一统时期,随着封建统治的加强,国家和化会渐趋于稳定,人们对于贞节的关注也逐渐提高。
对于《列女传》的成书原因,刘向并没有给予明确说明,但东汉著名史学家、文学家班固对于《列女传》的成书有着较为透彻的认识。
中国古代*的生活史是摧残女性的一部历史,明朝是奖励贞节最有力的时代,但清朝的贞节观念被宗教化了。这一时期的*生命,只不过是第二生命,贞节却是她的第一生命!
笔者在认真研读《清史稿》,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有种特别的“震撼”的感觉。这个故事的重点在于一个寡妇的“引刀断指”,为什么“断指”?就因为别的男人在给她递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指,她就将这根手指立马砍去了!
在秦朝时期,以秦始皇为代表的统治阶层对于女性“贞节观”的推崇让“贞节”在女性身上的限定有了国家层面的约束。贞节正式走入传统封建伦理道德之内,成为约束女性行为的重要原则之一。但此时的“贞节”并没有成为评定“列女”的决定性因素,也就是说,“贞节观”在女性规范中虽然很重要,但并没有成为主导思想。这一点从西汉时期刘向所著的《列女传》所选取的“列女”类型和选取标准就能较为明显的看出来。
在我国漫长的中国历史中,对女性的贞节观念的要求很早就产生了。在这个以父权、夫权为中心的中国传统社会,女性受到巨大的苦难,受到男性的欺压和霸占,*的生活始终处于较低的地位。封建社会发展到清朝时期,女性的“贞节”观念更是发展到了扭曲甚至变态的状态。
这还不算是对“贞节观”看重的最高境界,《清史稿》中甚至记载有一位女性怀疑别的男人看了自己一眼,为保贞节而*的“烈女”。(按照这个标准,现今女性还能剩下几个?不敢想象!)
由此可见,《列女传》的成书原因系鉴于前朝后宫对于君王的负面影响,对于国家兴亡的负面影响(笔者认为,将国家兴亡更迭、君主贤明与否归结到红颜祸水身上,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行为,是历史对于女性的严重诬陷)。为了让天子引起警示,给后世以经验教训,汇编而成《列女传》。
当时,进入宋朝以后,女性最大敌人朱熹的出现,让女性的“贞节”观念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念开始出现,并迅速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全面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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