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腿瘫痪以后,我的脾气变得暴躁无常,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攻璃砸碎;听着录音机里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
作者专注于动物行为研究,为了“探求真理”,不惜放下人类的“高贵身段”,与动物们打成一片,不明原委的人却把这种行为视为怪诞或发疯,极富喜剧效果。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科学工作者专注、忘我的*和极高的专业素养。
面对两只狼,屠户在不断调整自己的认识和心态。屠户开始“惧”而投骨,妥协退让,企图以此消灾;对狼的本性有了清醒的认识之后,不再恐惧,放弃妥协,巧妙利用有利的地势,趁着两狼分开的时机果断出手,彻底扫除了狼患。
原文: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第二只猫丢失后,失落感久久萦绕于心。偷猫的人叫人恨意难消。养猫固然快乐,可是亡失的痛苦更叫人难受,于是才有不想马上养的想法。
2生动描写:选择恰当的动词、形容词等,力求达到一字传神的效果;也可适当运用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增强生动性。
这只猫在为“我”的生活带来了乐趣的同时,还为家庭作了贡献,它的活泼、能干,更增添了“我”及家人对它的喜爱之情。
为了探求真理,作者不惜放下人类“高贵的身段”与动物打成一片,具体表现在什么地方?这表现了作者怎样的科学态度?(用文中具体语句作答)
本文中的“我”是三只猫的主人,“我”喜欢前两只猫,不喜欢第三只猫;“我”是前两只猫的悲剧的见证者,又是第三只猫的悲剧的制造者。用第一人称叙述,可以自然地直接抒发真情实感,揭示作品主题,引起读者共鸣。
屠户处境困迫,非常为难,恐怕前后一起受到它们的攻击。他看见田野里有一个打麦场,场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户。
十分难过,良心受伤,自我忏悔。感悟到的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凭主观臆断,否则,就会出差错,甚至造成无法补救的严重过失。
最让“我”难过的是第三只猫的亡失,为什么还要写前面两只猫呢?为什么用前面两只猫而不是一只猫来衬托第三只猫?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