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3日,国家文物局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目前,邢台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到21处,位居全省前列。邢台市新增10处:临城县补要村遗址、隆尧县柏人城遗址、邢台县鹿城岗、南宫市后底阁遗址、临西县临清古城遗址、邢台县南贾乡石塔、平乡县文庙大成殿、南宫市普彤塔、邢台市天宁寺前殿、邢台道德经幢。
据说,道德经幢在全国现仅存三座,我市此幢实弥珍贵。但在“十年动乱”中,这座千年古幢被用*摧毁。现尚存的两块幢体,字迹清晰可辨,已重新妥加保护。一九八二年,*省文物局确定此幢为省重点保护文物。
经幢(音chuang),又称“石柱”、“石幢”,是唐代才出现的一种多面体的佛教石刻,多为八角形八面棱柱(也有少数是六面、四面体、十六面体),少数作圆形石柱体,其上大都刻《佛顶尊胜陀罗尼经》,是塔的一种,后来道教也模仿此一形式,便有了道德经幢。
《道德经》为老子所著。老子,姓李、名耳,世传其为道教始祖,唐玄宗甚尊崇之。开元二十一年(七三三年),玄宗皇帝(李隆基)亲注《道德经》。开元二十三年(七三五年),玄宗用道门威仪司马秀言,令天下诸州皆于一大观内立石刊刻。公元二十七年(七九三年)八月五日,邢州刺史李质遂于邢州龙兴观(现眼科*附近)内,立此经幢。
(宫)”,至清道光八年(1828年)重修时增建山门,额名“妈祖阁”,华人俗称“妈祖阁”,又有另称’正觉禅林”。
正觉禅林也是建于清道光八年(1828年),供奉天后。此殿在1988年2月8日曾发生火警,后由文化局按原貌重修,至翌年2月完成。
正殿为供奉天后的其中一个神殿,有神山第一殿之称,它和正门建筑、牌坊以致在半山腰上之弘仁殿在空间上成一直线。
妈阁庙位于妈阁山西面山腰上,主要由入口大门、牌坊、正殿、弘仁殿、观音殿及正觉禅林组成,各建筑规模虽然细小简陋,但却能充分融合自然,布局错落有致。
入口大门为一牌楼式花岗石建筑,宽4.5米,只开有一个门洞,门楣有“妈祖阁”三字,两侧为对联,三部份均有琉璃瓦顶等装饰,其中门楣顶部更有飞檐状屋脊,脊上装有瓷制宝珠及鳌鱼,紧跟在大门之后为一三间四柱冲天式牌坊,亦由花岗石建造而成,并有四只石狮分置在柱头上。
弘仁殿规模最小,只有3平方米左右,此建筑以山上岩石作后墙,再以花岗石作屋顶及两边墙身,殿内也供奉天后,两侧墙身内壁有天后之侍女及魔将浮雕,而天后神像则置于山石前,与正殿神龛区做法一样,在石屋顶上,此殿也加上绿色琉璃瓦及飞檐式屋脊装饰。位于最高处的观音殿,主要由砖石构筑而成,其建筑较为简朴,为硬山式做法。
除了于83及88年给予资助维修该庙外,文化局于1996~97年间对该庙进行保养工程,包括墙壁、装饰墙身及门窗的框架等。
建筑主要由花岗石及砖头砌筑而成,其中花岗石作主导,无论柱、梁、部份墙身以至屋顶均由此材料修筑,两边墙体均开有大面积琉璃花砖方窗,而在较高位置的气窗,则为圆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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