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一大早的,除了睡觉还能搞什么?!我还没问你呢,你大清早地把警察和物业都叫来,是想干嘛?!你自己不睡觉,搞得物业、警察和我都不能睡了是吧?」
我家空调放的位置,在他们家窗台上方,距离他们窗户最上面,大概四十厘米左右的距离,这是房子设计时指定的空调机位,所有的人都是这么放的,包括他们自己的空调,也是放在四楼窗台上方。
「算了,这个老太婆不好惹,你一个小年轻搞不过他们,万一她胡搅蛮缠,有的办法整你,你还是把精力放在上班*上。」
昨天晚上洗衣服,发现洗衣机不转了,就约了个修家电的,因为今天公司里还有事,我让修理工今天一大早就来了。
虽然我除了洗澡什么都没干,我走路步子也不重,但是想到可能是房子质量不好,自己大半夜走路打扰到他们,连忙解释道歉:
我记得看到这套房子的时候,房子是新装修,卖家说急需钱去置换学区房,不得不将这套入住不到半年的房子出手。
我们的空调是很新的大品牌,当初卖家入住时才安装的,买来不到一年时间,当初买房时,他把家电的发票也给了我。
买的时候以为捡了个*宜,现在想来,原来是有恶邻,他们是被老太婆折磨走的,不得已忍痛低价出售了才装修不到两年的房子。
我所在的公司正在高速发展阶段,加班是常有的事,我刚好手上有余钱,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陆续开始看房,想买个离公司近的房子。
「好啊,正好,我家里有摄像头,我可以证明我一整晚都在睡觉。倒是他们,有什么证据证明自己听到噪音了??」
我租房在四楼,三楼是房东,我楼上房间住着房东的家属,四,五楼加一起有10户租客,每户人家的作息都不相同,有半夜两点下班回家说笑的两口子,有4点起床的,有5点起床的,每家出门关门,我的门窗都会震动,而且我楼上的那个人不用上班,睡得晚起得早,天天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搬桌子椅子,我住进来快1个月了,没睡过一天好觉,这两天差点都疯了,真疯的那种,长时间无法睡觉导致的躁狂症,我只好起身来缓解!
如果的确和楼下邻居不熟悉,那么可以请一个比较熟悉的人去说和下。带点礼物,顺便介绍下大家都认识,如果大家都成为朋友了,人家就会就那种意识,不主动发出声音来打扰你。
要解决邻里间的噪音问题,也有法律途径可走。律师指出,在恶意扰邻,或者虽非恶意但被扰者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根据相邻权,即住户在行使自己物权时不能影响到他人正常生活,如果影响到了,就可以去**,要求其停止侵害。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