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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读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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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如“中夏”、“中秋”、“中冬”,亦各有“教茇舍(野外驻营)”、“教治兵”、“教大阅”的练兵活动,并与打猎结合在一起进行。按孔子的解释就是:“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兵者凶事,不可空设,因蒐狩(打猎)而习之。”

打猎既为武事,则赞美公侯的卫士,偏从打桩设网的狩猎“兴起”,也正在情理之中了。一场紧张的狩猎就将开始。从首章的“肃肃兔罝,椓之丁丁”,到二章、三章的“施于中逵”、“施于中林”,虽皆为“兴语”,其实亦兼有直赋其事的描摹之意。“兔”解为“兔子”自无不可,但指为“老虎”似更恰当。

将打桩设网的狩猎者,与捍卫公侯的甲士联系起来,似乎也太突兀了些。但在先秦时代,狩猎本就是习练行军布阵、指挥作战的“武事”之一。《周礼·大司马》曰:“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阵),如战之陈,辨鼓铎镯铙之用,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遂以蒐田(打猎)。”

兔网结得紧又密,布网打桩声声碎。武士气概雄赳赳,是那公侯好护卫。兔网结得紧又密,布网就在叉路口。武士气概雄赳赳,是那公侯好帮手!兔网结得紧又密,布网就在林深处。武士气概雄赳赳,是那公侯好心腹!

《鹿鸣》它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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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充分运用了诗经里“兴”的修辞手法,就是不言此事先言其它。开头就写“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此诗通过“鹿鸣”起兴,来表现君臣宴饮的氛围。什么氛围呢?我们来看下一句。

这中间,酒具到酒器拿出来,主人要跪下8次,宾客回礼6次,主人向宾客拜4次,宾客回拜4次。之后,大家吃点果脯点心垫垫肚子。一献之礼结束后,乐工开始上场了。

主宾会谦虚地说担当不起另请他人吧,主人说非你莫属,别推脱了,诸如此类。跟我们今天宴请让主宾座上宾一样,大家歉让一番。

曹操将自己对贤才豪杰的渴望与向往直接抒发出来,他引用得如此贴切自然,与整首诗浑然一体,了无痕迹。所以这首诗得到了二次传播,影响更广。

国庆长假,人们或出门旅游,或在家团聚,这中间少不了吃饭喝酒。我们知道中国的酒桌文化由来已久,吃饭也有吃饭的礼仪。那么,这种礼仪从什么时候流传下来的呢?就从诗经的《鹿鸣》说起,中国的宴请文化渊源流传至今。诗经女孩带你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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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章:“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将宴会的气氛推向*,君王和大臣们一起畅饮,纵情歌舞,上下同乐。末句“燕乐嘉宾之心”深化了诗的主题。君王宴请大臣并不是为了满足口腹之需,而是要做到“安乐其心”,

第二句接着写“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可以想象,在君王宴请大臣的宴席上,奏起这样和谐悦耳的音乐,氛围将有多么轻松愉快。所以就是就是热闹而又和谐的氛围。

一献之礼又称之为三爵之礼。具体来说,是这样一个流程:主人在斟酒之前,先要下堂到庭中净手、洗爵,以示洁净;客人也随之前往,以避役使主人之嫌。之后,双方一起上堂,主人先斟酒以敬宾客,客人拜谢后接爵;

《豳风·七月》中说:“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小雅·南有嘉鱼》诗亦称“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乐。”盖“酒以成礼”、“酒以尽欢”。无酒不为席,大家喝尽兴了,才是一场满意的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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