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职责的部门不仅包括*下属的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海关、海警等部门,还包括监察机关、*和*。因此,《反有组织犯罪法》中的预防和治理责任主体是一个较为广泛的概念,涵盖我国政治体系中的众多部门。
本条规定明确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制度以及相关处置方式,防止黑恶势力渗入基层、把控基层政权。
指《中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犯罪,以及*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第二条)
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行业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长效机制,对相关行业领域内有组织犯罪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对有组织犯罪易发的行业领域加强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第二十三条)
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将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纳入考评体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以及有关部门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可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种是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学生主要作为被侵害对象出现,涉及到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第二种是学校发现有组织犯罪妨害校园及周边秩序,对校园及周边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三种是有组织犯罪组织在学生中发展成员或者学生参加到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加强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学校发现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秩序的,有组织犯罪组织在学生中发展成员的,或者学生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第十一条)
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行业主管部门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可以书面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书面反馈。(第十四条)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发现有组织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第十二条)
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第二条)
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
承担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新闻、广播、电视、文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
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
公安机关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通知*管理机构执行。(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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